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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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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03 公司简称:*ST博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63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笠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64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4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冰冰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断。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66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33,097.09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半年度经营情况转好的主要原因是:过去几年努力加快项目建归母净利润2,150.55万元,同比增长111.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1,866.89万元,同比增长110.55%。设和决算,推进存量项目转商业运营,并不断提升项目运营质量,为公司带来了相对持续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同时,公司通过重整化解了债务风险,财务费用大幅减少,短期还款压力骤减,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持续向好。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新中标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了发展战略和业务方向,聚焦工业和园区水处理业务,稳妥发展城市水环境类项目,暂缓投资类项目。在做好存量业务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公司的市场经营活动逐步恢复。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新中标合同金额为2,616.46万元,其中:

1、按服务客户行业划分,工业水系统类新中标合同277.20万元,城市水环境类新中标合同2,339.26万元;

2、按服务模式划分,水环境解决方案类新中标合同2,339.26万元,其他类新中标合同277.20万元。

二、公司已中标未履行合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中标未履行合同金额共计5.89亿元,预计在未来12个月-48个月内履行完毕。

三、报告期内水务行业经营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工业及园区高难废水运营能力,在工业和园区业务实现收入约12,278.85万元,占公司项目运营收入的比例为54.85%。公司在工业和园区项目上的独特优势,为公司下一步聚焦工业和园区业务奠定了重要的发展基础。

四、报告期内公司重要项目进展情况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过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公告编号:临2023-065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到位和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2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667,4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250,667,4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669,128.12元。截至2017年2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1730003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 2017年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备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活期余额+(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到位和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又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76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实际发行股票4,503,81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10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58,999,989.6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52,819,989.81元,扣除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144,920.75元。截至2019年7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02360011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备注1:其他减少为2019年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发生纠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执行划扣。

备注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活期余额+(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其他减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7年2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3月,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博天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临沂博华水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天(武夷山)水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武夷山”)作为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PPP项目” (以下简称“武夷山PPP项目”)的实施主体。2018年5月18日,公司与博天武夷山、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夷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公司已于2021年3月4日办理完成博天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其账户余额人民币13,500.26元已划转至博天武夷山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办理完成临沂博华水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其账户余额人民币8,512.74元已划转至博天武夷山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9年7月29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4,785,332.89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自筹资金39,663,913.08元投入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上述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3月5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730002号《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临沂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临沂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将上述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武夷山PPP项目”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8年8月2日,公司实际使用本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月2日,公司将上述6,500万元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6,500.00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于2020年1月3日到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仲裁事项的相关说明

2019年8月19日,博天环境披露《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许又志、王霞、王晓就公司前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高频环境70%股权的事宜,向北京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交易对方请求仲裁裁决解除前期公司与其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裁决公司向交易对方返还已取得的高频环境70%股权等。

(2)仲裁事项的和解协议

2020年4月27日,博天环境披露《关于仲裁进展暨签订和解协议公告》,公司、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笠钧与许又志、王霞、王晓经过协商,在北京市签订了《关于收购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及有关争议的和解协议》。

(3)股东大会决议

2020年5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关于终止高频环境业绩承诺的议案》。

(4)仲裁裁决

2020年6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依照上述《和解协议》作出裁决。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经公司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4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130.51万元及其利息净额2.70万元,以及“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PPP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合计11,133.21万元投入“武夷山PPP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临2018-030、临2018-032、临2018-039)。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经公司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受国家PPP项目政策调整及经济下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拆迁进度等问题对项目推进的阻碍,整体项目进展情况与公司当时计划进程有一定的出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决定终止“武夷山PPP项目”建设实施,后续将由政府对项目进行清算或者由第三方承接项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公司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博天武夷山尚未实缴出资的41.21%的股权,以人民币0元交易价格及12,363.00万元的相应股权出资义务转让给福建中海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月25日,前述股权变动已完成工商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临2020-080)。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6,500.00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于2020年1月3日到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5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账号:20335078200100000125601)。

2、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2019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兴博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5,00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提供保证担保发生诉讼纠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将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6054000001618)的资金划扣51,338,807.55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表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2020年4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武夷山PPP项目建设实施,后续将由政府对项目进行清算或者由第三方承接项目。2020年8月,公司转让该项目公司的尚未实缴出资的41.21%的股权,以人民币0元交易价格及12,363.00万元的相应股权出资义务转让给福建中海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附表2:

2019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2020年6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于北京出具(2020)京仲裁字1119号裁决书中约定:公司返还高频环境原股东许又志、王霞及王晓合计70%的高频环境股权,未支付的1.5亿现金对价部分无需支付。高频环境原股东返还本公司股票对价款20,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定金无需返还。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