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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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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6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3年8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7)。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6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6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延长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3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及2023年8月25日上午9 :00一11: 00,下午14 :00一17: 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政编码:311209

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联系电话:0571一82783358 传真:0571一8278335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5。

2、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被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碳中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碳中和与债权人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7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2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7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234,500万元,公司对东南碳中和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15,2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到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3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6幢

法定代表人:王东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东南碳中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东南碳中和100%股权。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东南碳中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3年7月17日至2028年7月16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含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全部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碳中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53,5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57,131.80万元,占本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37%,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