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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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2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21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5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85,215,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46,965,000股。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相关工作,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46,965,000股增加至249,157,000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9,157,0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7,412,500股(包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9,2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2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7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78%。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85,215,00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深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展投资”)、深圳智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聚投资”),共2名股东。

经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或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股东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的情形。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并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9,2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2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智微智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决策程序、提升运营管理效率、精简公司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宜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收到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通知书》,相关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三路11号509室

3、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7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JFBGW3M

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模具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股权结构: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0、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自2020年设立以来,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实际缴纳出资额,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故各项财务数据均为零。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子公司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决策程序、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各业务板块的统一管理,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降低运营成本,合理规避发展风险。本次注销之前,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本次注销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登记基本情况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