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7月15日披露了2023-091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所持3,422万股股份被竞拍完成;并分别于7月25日、8月9日披露了2023-094、2023-102号公告,上述竞拍完成的部分股份2,922万股已完成过户登记。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上述竞拍完成的剩余股份500万股亦已完成过户登记,即本次竞拍完成的3,422万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4,012,262股,占公司总股本13.08%。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9,012,262股,占公司总股本12.50%。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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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过户后,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229,2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8%;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9,012,262股,占公司总股本12.5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10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