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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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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22 公司简称:纳睿雷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匡匡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号)。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号)。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号)。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相关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募投项目实际需求退还部分用地面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监事会运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同意将监事会组成成员人数由5名调减至3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陈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5日做出的《关于同意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6.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96.6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081.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415.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8,615.5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4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6,660.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差异系募集资金尚未置换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153.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0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睿雷达”)于2023年8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5日做出的《关于同意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6.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96.6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081.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415.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8,615.5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4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3、募投项目涉及部分日常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公司采取了先以自有资金垫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4、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需要领用的部分原材料采取了批量统一采购的政策,不按募投项目加以区分,以降低采购成本,因此,公司通过以自有资金账户预先统一支付货款,再以募集资金进行定期等额置换。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

2、财务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

3、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的说明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包晓军先生、刘素玲女士、熊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6.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包晓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素玲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熊小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夏建波先生、陈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7.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夏建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拟对监事会组成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人数由5名调整为3名,董事会同意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号)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及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包晓军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招投标项目相关文件及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包晓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的投标/谈判响应,签署投标文件、合同等投标相关文件、办理投标相关事项。授权参与的招投标项目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拟参与的全部招投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天文台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采购项目(Supply of an X-band Dual Polarisation Phased Array Weather Radar System to the Hong Kong Observatory,Tender Ref. :HKODT 1/23),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包晓军先生在上述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有权转授权公司员工代表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的投标/谈判响应,签署投标文件、合同等投标相关文件、办理投标相关事项。

董事长及其相关人员签署相关文件须及时向董事会报备,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28号)。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睿雷达”)于2023年8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3.21万元。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5日做出的《关于同意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6.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96.6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081.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415.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8,615.56万元。

截至2023年2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4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54.55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38.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上市手续费等费用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2,393.21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473号)。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3.2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754.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38.6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93.2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事宜。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473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纳睿雷达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纳睿雷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5日做出的《关于同意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6号),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6.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96.6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081.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415.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8,615.5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4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构的调整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增加募投项目中研发费用,优化软硬件设备投资,改进生产工艺设备和布局,在维持“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及产业化项目”总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在其子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之间调整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结构调整后,公司增加了募投项目的研发费用投资,优化了软硬件设备投资,改进了部分工艺设备,减少了募投项目的基建投资,预计募投项目达产后,研发设计和工艺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用地建筑面积的使用效率更高,募投项目产能保持不变。后续公司将与政府主管部门协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募投项目实际需求退还部分用地面积。

(一)项目名称: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

根据《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57,188.06万元,本项目主要通过新建厂房,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构建现代化的生产车间,购置生产所需的先进的智能化设备,同时利用先进的研发设备、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提升公司在相关产品方面的智能生产及质量检测能力,提升产品的品质,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将由57,188.06万元调整为43,688.06万元,调整金额为13,5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项目名称: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公司是一家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专注于提供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27,611.94万元,本项目旨在建立分工更加明确、研究范围覆盖公司现有及未来重点业务的研发中心。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将设置综合部、软件事业部、数字部、射频部、机械部、预研部、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同时购置先进的实验研究设备,改善公司研发基础设施。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升产品研发能力,缩短产品研发和交付期限,提升公司在该领域市场竞争力。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投资金额将由27,611.94万元调整为41,111.94万元,调整金额为13,5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调整,增加了募投项目的研发费用投资,优化了软硬件设备投资,改进了部分工艺设备,减少了募投项目的基建投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募投项目实际需求退还部分用地面积。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调整的相关事宜,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募投项目实际需求退还部分用地面积,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相关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募投项目实际需求退还部分用地面积。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战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下转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