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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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3一036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9日、8月10日、8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与上证指数偏离较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十一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公司将在办理完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后,及时将变更证券简称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股票近期在二级市场存在较高的换手率,公司一季度未能扭亏为盈,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9日、8月10日、8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与上证指数偏离较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动态市盈率、静态市盈率以及滚动市盈率都仍为负值。此外,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9日、8月10日、8月11日三个交易日的换手率分别为17.67%、17.25%以及25.08%,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0,228,078.54元,比2021年同期减少27.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055,972.78元,仍处于亏损状态。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510,856.16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2021年快速下降,且公司仍然保持亏损。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相较去年同期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公司未能扭转亏损局面,净资产仍然逐步下滑,公司经营状况并未发生显著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于2023 年8月8日召开十一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公司将在办理完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后,及时将变更证券简称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天房发展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