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新里程 公告编号:2023-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含股权激励摊销费用)57,004,556.73元,经营产生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不含股权激励摊销费用)123,410,463.21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3-057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8月28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议案3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军 向妮

联系电话:010-85235985

传真电话:010-85235985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新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3-058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九至十三名。鉴于上述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拟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3-055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杨林先生主持,公司现任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9号)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张延苓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张延苓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池轶婷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池轶婷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池轶婷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号)。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延苓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现任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核查,张延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核实,张延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池轶婷女士: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标准普尔道琼斯指数公司联席董事,北京乾元隆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北京时代融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等,现任DOIT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HONGKONG) CFO。

经核查,池轶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核实,池轶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3-056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9号)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