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7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王晓成先生、独立董事冯科先生、独立董事李书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粘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51%)向其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金额48.82亿元,公司关联方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49%)对前述四家子公司同比例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将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提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8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
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23年7月,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新疆获取13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指标。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部分新能源项目如期建设运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绿电”)拟与关联方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胜地公司”)结合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需求,按持股比例分期向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市中绿电”)、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勒克县中绿电”)、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屯市中绿电”)、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羌县中绿电”)增资,合计增资金额为95.73亿元(其中新疆中绿电增资金额为48.82亿元,华美胜地公司增资金额为46.91亿元),主要用于开发建设中绿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3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中绿电尼勒克县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中绿电奎屯市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中绿电若羌400万千瓦光伏项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疆中绿电与华美胜地公司对乌鲁木齐市中绿电、尼勒克县中绿电、奎屯市中绿电及若羌县中绿电的增资行为属于对外投资,由于华美胜地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与华美胜地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故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48.82亿元(其中,新疆中绿电向乌鲁木齐市中绿电增资15.11亿元、尼勒克县中绿电增资14.73亿元、奎屯市中绿电增资3.59亿元、若羌县中绿电增资15.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75%。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近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52.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28%。截至本次对外投资,公司近12个月对外投资类累计交易金额为112.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52%,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3.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
1.公司名称: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5日
3.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楼21层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5MACLUEJQ3D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景海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出租;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中介代理服务;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旧货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日用家电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摄影扩印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珠宝首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华美胜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10.存在的关联关系
新疆中绿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美胜地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华美胜地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共同增资暨对外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11.经查询,华美胜地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12.华美胜地公司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
华美胜地公司为2023年6月5日新设立的公司,尚无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二)公司子公司
1.公司名称: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5日
3.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楼21层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5MACLUECR7Q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新疆中绿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新疆中绿电非失信责任主体。
11.新疆中绿电公司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
新疆中绿电为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新设立的公司,尚无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MACKQMAQ5Q
3.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23年6月7日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中兴街830号403-2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28MACLFMW89L
3.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23年6月7日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马场光明路16号尼勒克县绿农产业园创业楼408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3MACLFRHNX8
3.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23年6月7日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西路街道别依斯-北京西路16幢212室(农业银行)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4MACK850G5U
3.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23年6月7日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胜利路681号农业银行办公楼三楼304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与关联方华美胜地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向部分控股子公司(华美胜地公司参股)增资事项,旨在加快推进新疆地区部分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装机规模,助推公司年度“双千”目标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现,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综合实力和行业竞争力。关联方华美胜地公司的同比例增资行为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乌鲁木齐市中绿电、尼勒克县中绿电、奎屯市中绿电、若羌县中绿电的控股比例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对策:未来宏观经济走势以及新能源行业政策等变化将可能给公司的新能源项目开发进展及投资收益带来一定不确定性。为此,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督导相关控股子公司密切跟踪国家及区域新能源市场情况,科学研判行业政策,保持与电网公司的密切沟通,加强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全流程管控,助推项目早投产、早发电、早收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48.82亿元外,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2.97亿元(未经审计)。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此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按持股比例向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旨在用于建设中绿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3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中绿电尼勒克县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中绿电奎屯市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中绿电若羌400万千瓦光伏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容量,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增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此次对相关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同时,关联方进行同比例增资,该投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向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5.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9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6)。
2023年8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能集团持有公司1,417,909,6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13%,具备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该新增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更新后)》。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非关联董事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6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贵都大酒店二层会议室(地址:北京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2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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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1为非关联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议案2为关联议案,需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回避表决,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二)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及《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对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股东大会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更新后)》。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3年8月21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成儒
联系电话:(010)85727720
公司传真:(010)85727714
电子邮箱:cgeir@cg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其他报告文件;
5.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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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