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3年8月11日,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5.45元/股,最低价为93.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46,611.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8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5.45元/股,最低价为93.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46,611.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