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方工业公开转让所持同方电子全部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收回投资并合理配置资源,同意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同方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同方工业”)持有的同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电子”)84.2215%的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为不低于经备案后的评估价值,同方工业持股对应部分约为38,792.45万元。在法律法规及产权交易规则许可的范围内,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事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同方电子的股权,同方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已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审批和产权交易所挂牌程序。本次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其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
本议案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42)。
本议案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8日 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
至2023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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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4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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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8月22日至8月23日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孙炎子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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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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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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