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股份变动超过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0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股份变动超过1%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实元泰”)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嘉实元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379,6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138%。
公司于近日收到嘉实元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和《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0日,嘉实元泰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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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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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嘉实元泰严格遵守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数量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2022年6月28日至2023年8月10日,嘉实元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1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7%。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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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一)嘉实元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二)嘉实元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