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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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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公告

2023-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3-060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渣场二期项目(下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预算1,826.5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属环保项目,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项目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需对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渣场进行扩容,提升其一般工业固废储存量,本项目为环保投资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产生,建设所需资金1,826.50万元,由企业自有资金进行建设。本项目的建成投运后,将缓解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生产的矛盾,保障公司正常生产,保护公司周边生态环境。

本项目属环保项目,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二)上述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项目已获得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等手续。本次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投资项目属公司董事会权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具有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15%的对外投资权限}。本次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基本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日,注册资本金29,323.66万元,主要产品有碳酸钡、硫酸钡、高纯碳酸钡、氯化钡、硝酸钡、硫磺、硫脲、硫化钠等。截至2022月12月31日,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197.29万元,净利润13,992.09万元,资产总计176,378.66万元,负债总计34,194.21万元,净资产142,184.4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项目实施基本方案

新建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渣场二期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

(2)项目实施内容:在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渣场一期项目基础上建设防渗系统、清污分流系统、水处理系统等。

(3)项目建设工期:工期约6个月。

(4)项目资金筹措:本项目预算1826.50万元,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固废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推广,公司固废在建材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建材行业季节性明显,且整体开工率不高,导致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渣场一期项目库容即将饱和,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启动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渣场二期项目建设势在必行。

三、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新建环保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一般工业固废渣场库容将进一步提升,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连续稳定,本项目不会直接产生经营效益,但其是无机化工企业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同时,固废合法、安全、有序的堆存能够较好地保护周边环境,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来可能会面临固废综合利用率降低,渣场使用年限减少等相关风险。

公司将继续加大固废在建材行业的应用推广,减少渣场填埋量;加大创新研发力度,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推进产品不断向高精细、高附加值产品方向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3-058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郭汉光的提议和召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23年8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 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由公司董事长郭汉光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对新建6000吨/年高纯碳酸钡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使用自有资金对高纯碳酸钡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公司2022年度决定新建6,000吨/年高纯碳酸钡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资5,030.45万元,在项目组织施工过程中,因原设计方案不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计院对相关设计进行了变更,增加了主厂房的占地面积以及控制楼和罐区的建设;同时,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在原有的设计基础上提高了材料等级并增加了部分自动化设备,导致投资预算增加2,469.55万元。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项目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项目投资公告》。

为满足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需对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渣场进行扩容,提升其一般工业固废储存量,本项目为环保投资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产生,建设所需资金1,826.50万元,由企业自有资金进行建设。本项目的建成投运后,将缓解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生产的矛盾,保障公司正常生产,保护公司周边生态环境。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搬迁扩产暨启动项目建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控股子公司搬迁扩产暨启动项目建设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下称大足红蝶)需搬迁进入化工园区。为持续巩固公司在锶盐产业的行业地位,公司及大足红蝶原股东通过对重庆市大足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投资环境进行综合考察,决定将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瑞得思达,瑞得思达与大足红蝶出资股东一致,各股东出资比例一致)注册地变更为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华林路3号,并正式启动项目建设。瑞得思达项目投资总金额为43,597.00万元,并由瑞得思达在大足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续瑞得思达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约35,00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该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项目性质、生产规模、环保水平和生产经营模式等方面,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该项目有利于完善控股子公司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锶盐产业链,优化公司产品布局;项目建成后,可提高锶盐产品产能,提升其锶盐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综合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长远发展需要;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4:30,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3-059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对高纯碳酸钡项目追加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建6,000吨/年高纯碳酸钡项目(下称该项目)。

● 追加投资金额:2,469.55万元。

● 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建6,000吨/年高纯碳酸钡项目》的议案,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5,030.45万元。

● 公司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对新建6000吨/年高纯碳酸钡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决定对该项目追加投资2,469.55万元。

●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项目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追加投资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决定新建6,000吨/年高纯碳酸钡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资5,030.45万元,在项目组织施工过程中,因原设计方案不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计院对相关设计进行了变更,增加了主厂房的占地面积以及控制楼和罐区的建设;同时,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在原有的设计基础上提高了材料等级并增加了部分自动化设备,导致投资预算增加。

(二)该项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对该项目追加投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两次会议均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项目已获得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等手续。本次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项目建设(含追加投资后的总投资金额)属公司董事会权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具有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15%的对外投资权限}。

二、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厂区内,无需新增土地。

3、项目投资估算:该项目原预计投资5,030.45万元,后期因设计变更增加了厂房建筑面积,以及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在原有的设计基础上提高了材料等级并增加了部分自动化设备,公司拟对该项目追加投资2,469.55万元,追加投资后的总投资金额为7,5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四、本次追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加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步伐,巩固公司高纯碳酸钡市场地位,提升综合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追加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追加投资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开拓、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治理力度,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体系,合理控制运营风险,以保障投资收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3-06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搬迁扩产暨启动项目建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下称瑞得思达项目)

●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瑞得思达)

● 投资金额:项目总预算43,597.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新建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着技术发展、产品更替及政策风险、人才队伍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后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公告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期效益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该项目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项目投资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大足红蝶)需搬迁进入化工园区。为持续巩固公司在锶盐产业的行业地位,公司及大足红蝶原股东通过对重庆市大足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投资环境进行综合考察,决定将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大足红蝶出资股东一致,各股东出资比例一致)注册地变更为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华林路3号,并正式启动项目建设。

2、瑞得思达项目投资总金额为43,597.00万元,并由瑞得思达在大足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续瑞得思达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约35,00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搬迁扩产暨启动项目建设》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代表公司处理本次投资等相关事宜。

4、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超出公司董事会权限,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2022年8月,已被重庆市人民政府纳入新建培育化工园区)

3、实施主体: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用地: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将由瑞得思达通过竞拍方式取得相应土地权属 。

5、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43,597.00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建设投资41,259.00万元,预计建设期利息83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00万元。公司已实缴注册资本4,092.00万元,后续拟由瑞得思达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约35,000.00万元用于本项目建设。

6、项目建设周期:预计项目总建设周期24个月。

7、项目设计产能:6万吨/年锶盐系列产品。

8、预期效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8亿元/年。

9、资金来源:瑞得思达自有资金及项目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

10、环境保护:本项目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气、废水、废渣、噪音,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和环保“三同时”的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防治和治理。

1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一是瑞得思达项目建设地距离原材料天青石矿山运输距离较短,有利于公司降低运输成本;二是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锶盐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适应市场发展和行业竞争需求;三是符合国家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的政策要求。

(二)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1MA61PMPD0W

3、法定代表人:仲家骅

4.注册资本:6,20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8日

5.住所:重庆市大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期将变更至重庆市大足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具体信息为: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华林路3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选矿,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瑞得思达各方股东认缴出资额均已实缴到账。

三、独立董事意见

1、该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项目性质、生产规模、环保水平和生产经营模式等方面,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该项目有利于完善控股子公司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锶盐产业链,优化公司产品布局;项目建成后,可提高锶盐产品产能,提升其锶盐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综合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长远发展需要;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四、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瑞得思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更加聚焦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锶盐产品产能,提升锶盐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持续推动公司稳健、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采取先建后搬的策略,即瑞得思达生产调试完成,进入正常生产后方进行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的停产和搬迁工作,因此瑞得思达项目不会对公司锶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造成影响。

瑞得思达项目实施不会对公司 2023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瑞得思达项目已经完成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备案、工程地质勘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尚需履行安评、环评、消防等相关报批手续,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瑞得思达项目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3、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着技术发展、产品更替及政策风险、人力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后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运用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及化解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并持续拓展营销渠道、客户及市场等多种资源,助力本次项目稳健有序的推进,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项目实施主要受上述风险因素影响,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上述风险因素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项目实施存在建设进度不达预期,项目不能按期达产;项目达产后,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67 证券简称:红星发展 公告编号:2023-06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

至2023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股票帐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帐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4日8:00-12:00,14:00-18:00。

(三)登记地点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方式

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电话、传真、邮件或其它有效方式登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会议开始前)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国强

电话号码:0851-36780066

传真号码:0851-36780066

电子邮箱:chenguoqiang@hxfz.com.cn

公司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

邮政编码:56120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自行承担交通和食宿等费用。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