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53 公司简称:庚星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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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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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以前年度存在收入确认跨期的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前期已披露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上表“上年同期”为更正后数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等相关公告。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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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1,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目前其所持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共81,929,6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累计涉及被轮候冻结股份共511,047,332股。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21日、2022年8月23日、2022年10月26日、2023年6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036)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等相关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239,075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18,228,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7.91%。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尚处筹备期,未正式开业运营和产生业务收入。本期实现营业收入20,941.38万元全部来自煤炭大宗贸易。
报告期内,公司大宗业务规模大幅下降,主要为:(1)公司确定战略转型方向后,主动调整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规模,回笼贸易资金;(2)受宏观经济影响,今年上半年煤炭价格持续多轮大幅下跌,下游钢铁行业需求不振,市场因素导致煤炭产业链企业限产、减产,观望情绪较重,交易量明显下滑。
而随着公司战略转型启动,新业务团队陆续组建,人工、租赁、营销拓展等各项成本、费用大幅上升。
综上,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10,702.91万元,同比下降84.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4.12万元,同比下降5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