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润建转债” 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
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润建转债” 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
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8月21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润建转债”,将按照100.7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润建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各位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最后交易日:2023年8月16日
2023年8月16日是“润建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润建转债”简称首字母为“Z”;2023年8月16日收市之后“润建转债”将停止交易。
3、最后转股日:2023年8月21日
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1日收市前,持有“润建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3年8月21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润建转债”将停止转股;截至2023年8月14日收市后,距离2023年8月22日(“润建转债”赎回日)仅剩5个交易日。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关注相关风险,谨慎交易“润建转债”。
特别提示:
1、“润建转债”赎回价格:100.7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3年7月21日
3、赎回登记日:2023年8月21日
4、赎回日:2023年8月22日
5、停止交易日:2023年8月17日
6、停止转股日:2023年8月22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3年8月25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3年8月29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8月2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润建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润建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润建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润建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润建转债”的议案》,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润建股份,证券代码:002929)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1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润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5.95元/股的130%(含130%)。根据《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润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润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可转债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润建转债”。现将“润建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润建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5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公开发行了1,09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9,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9,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267号”文同意,公司10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润建转债”,债券代码“128140.SZ”。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6月15日(由于2021年6月14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2021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6日(由于2026年12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4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6.55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25.9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20,746,3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50元(含税)。根据利润分配方案,“润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55元/股调整为26.4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1年6月7日起生效。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228,748,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根据利润分配方案,“润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40元/股调整为26.2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2年7月11日起生效。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3、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232,785,93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27,200股后的231,558,7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根据利润分配方案,“润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20元/股调整为25.95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3年6月14日起生效。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润建股份,证券代码:002929)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润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5.95元/股的130%(含130%)。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润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润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润建转债”赎回价格为100.71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2年12月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8月2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58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258/365=0.71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1=100.71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8月21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润建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润建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润建转债”自2023年8月17日起停止交易。
3、“润建转债”自2023年8月22日起停止转股。
4、2023年8月22日为“润建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8月21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润建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润建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3年8月25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3年8月29日为赎回款到达“润建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润建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润建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87596583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润建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润建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即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润建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润建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润建转债”的核查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