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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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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3-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075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回全福先生出席和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1人,董事张磊、王浪浪,独立董事蒋力、沈永宝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任萌圃、监事刘兆麒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李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和儒律师事务所

律师:车萌枝、李佳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074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回全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082,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回全福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7,770,62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2.76%。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回全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回全福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与公司筹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回全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