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0版)
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6月,公司购买理财与赎回(含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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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2023年1-6月,公司购买理财与赎回(含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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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建设完毕,不适用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建设完毕,不适用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附件:1-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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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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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100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2,500股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7.02元/股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三)2019年11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3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19年11月26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133)。
(四)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136)。
(五)2019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2月2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2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20万股,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30万股,实际授予对象为51人。
(七)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共计5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计565,7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7%。
(八)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九)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十)2022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9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十一)2023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5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十二)2023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54,736,9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64,484,4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64,464,6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64,385,33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股(含税)。由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均已派发给激励对象,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由18.41元/股调整为17.02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于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02元/股。
3、资金总额与来源
本次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212,75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384,101股减少至164,371,601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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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101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17.02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0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384,094股减少至164,371,594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地由164,384,094元减少至164,371,594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9: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石旭、饶颖颖
4、联系电话:021-80228498
5、联系邮箱:ir@mwclg.com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102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其中,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采用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余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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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本次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103
转债代码:113658 证券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超临界水氧化及配套环保项目”、“徐圩新区化工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基地A地块”项目延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23,88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388,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0,949,858.72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438,141.2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642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按规定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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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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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及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况逐步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系结合相关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所做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104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
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杰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杰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鉴于陈杰平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现拟提名朱益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杰平先生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就任前将继续履职。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相关补选工作。
陈杰平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就其辞任一事亦无任何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陈杰平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董事会及本公司的运作。公司董事会谨对陈杰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益民,男,1961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年至1986年在中国民用航空学院任教;1987年至2001年9月在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任营运部副经理、市场部副经理、客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1年9月至2009年2月在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首席执行官、总裁、董事长,及海航集团执行副总裁;2009年2月至2014年8月在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在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年12月至2021年11月在中民航旅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航空物流分会执行副会长、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顾问。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105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106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0日
至2023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锦绣申江39号楼
(三) 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锦绣申江39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80228498
传真:021-80221988-2498
电子邮箱:ir@mwclg.com
邮编:201206
联系人:石旭 饶颖颖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