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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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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4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公司董事长孙京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3年8月届满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孙京、彭涛、李海金、朱家正、李海东、徐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

(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3年8月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金野、雷世文、李明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

(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3-047号)。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3.修订《重大交易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编号:2023-04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宇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聘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编号:2023-049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50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京,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彭涛,男,汉族,1974年5月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李海金,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朱家正,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李海东,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徐文,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一级专务,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天医疗有限公司董事,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中国宇航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附件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野,男,满族,196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雷世文,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明高,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4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拟续聘的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11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83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63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上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组主要成员刘均刚、李旭、武晓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承担公司审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均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兼职,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5 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的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合计人民币105万元。拟续聘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的审计收费与2022年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拟续聘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满足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拟续聘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满足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4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宇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聘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沈宇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副总经理人员简历

沈宇飞,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创新研究院院长。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临2023-04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的监事五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胡肖传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23年8月届满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文涛、郭晓梅、姜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对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

(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3-047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文涛,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总监。

郭晓梅,女,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四级业务经理,航天新长征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航天长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长征航天发射技术与特种车装备有限公司监事,北京航天爱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姜巍,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4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的修订变化,提升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监管规定以及《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交易管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上述制度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除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的顺序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交易管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附件:制度修订对照表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制度修订对照表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重大交易管理规定

(四)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五)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5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5 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21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0日

至2023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8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3:中国卫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4:中国卫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5:中国卫通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8月25日一8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1层证券事务部。

(三)邮政编码:100086

(四)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到达日不晚于2023年8月29日)。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585601、62585605

传真:(010)62586677

联系人:关丽、张凌轩

邮编:100086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8-15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