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01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0日提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愿平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需办理公司类型工商登记变更,修订相应的章程。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2023-003)。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04)。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05)。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06)。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IPO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期间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谨慎研究,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对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授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07)。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担保方式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事项授权董事会办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08)。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03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

及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88.8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851.89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888.89万股变更为7,851.89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手续,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04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1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碧兴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1,963.00万股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23,443,584.42元,与原计划的募集资金412,609,600.00元相比,实际超募资金为210,833,984.42元。

三、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已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碧兴物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05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及受托方

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上网公告附件

碧兴物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07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鲁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平平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立信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立信是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在全国范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请立信为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对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授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08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3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号高新奇产业园二期2号楼8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1日

至2023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3、4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6:00 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号高新奇产业园二期2号楼803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ir@bx-tec.com

联系电话:0755-23307259

传真号码: 0755-23306325-6666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号高新奇产业园二期2号楼803

邮编:518020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0日提前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阚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06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1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碧兴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1,963.00万股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23,443,584.42元,与原计划的募集资金412,609,600.00元相比,实际超募资金为210,833,984.42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083.4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3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碧兴物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