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72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落实问题。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