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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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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3-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3、存货余额较高、存在亏损合同及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910.53万元、22,823.89万元和25,175.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61%、27.18%和25.89%,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85%、20.43%和19.08%,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发出商品、在制品和原材料,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为定制化设备,生产销售周期较长。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研发设计、零部件制造、组装及调试,生产周期普遍为6个月以内。设备交付客户后,公司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并达到量产状态后,客户对设备进行验收,从发货到验收时间普遍为6个月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374.68万元、1,489.15万元和1,400.91万元。如果未来客户因市场环境恶化、自身经营恶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出现违约撤销订单,或者产品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原材料积压、在产品和产成品出现贬值,公司将面临合同亏损及存货跌价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5.96万元、18,339.48万元和-4,875.81万元,波动较大。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原因为公司向高邮建设销售的设备金额较大,并且根据合同约定在当年度收回90%的货款。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采购原材料支出增加。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但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回笼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能出现负数或处于较低的水平,同时若公司不能及时获取融资,将导致业务运营资金不足,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政府补贴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含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分别1,144.95万元、1,439.64万元和2,908.52万元,其中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分别为978.30万元、704.63万元和1,591.39万元。报告期计入当期非经常损益的政府补贴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贴的金额较大,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贴占报告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1.86%、12.40%和22.58%。如未来公司的科技创新不能持续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持续支持或者公司所在行业不再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致使公司未来不能受到相关政府补贴或导致受到政府补贴的金额大幅下滑,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申报的“动力锂离子电池极片自动化产线成套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通过中期考核。整体项目已取得预期成果,完成专项资金审计,但尚未验收,存在验收不通过、发行人退还已获得的省级财政经费并承担违约金的风险。

6、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26%、28.74%和20.26%,整体呈上升趋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会比发行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的效益短期内难以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九)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2,992.50万元、-6,947.19万元和-274.15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759.42万元、-5,673.29万元和-2,361.18万元;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16.32万元、4,983.19万元和5,013.02万元。如果公司收入未能继续增长,或出现研发失败、新产品未得到客户认同的情况,公司的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产品配套的软件销售同步增长,同时公司注重创新研发投入,在动力锂离子电池极片制造自动化产线与关键装备集成技术研发、锂电池RGV传输技术与高真空干燥设备研发、SDC双面并联挤压涂布技术与装备研发等项目投入增加,进而导致即征即退优惠金额和研发加计扣除金额大幅上升。

如果未来公司不再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返还优惠政策,则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将减少,从而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如果未来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公司不能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公司的所得税会上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落款日期为2023年6月27日的证监许可〔2023〕1408号文,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90号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775.4388万股。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信宇人”,证券代码“688573”;其中1,952.2321万股股票将于2023年8月17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8月17日

(三)股票简称:信宇人

(四)股票扩位简称:信宇人

(五)股票代码:688573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7,754,388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4,438,597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9,522,321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8,232,067股

(十)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合计获配3,665,788股,具体情况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121.3321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25.0488万股。

3、战略配售部分:民生证券信宇人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宇人专项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保荐人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信宇人专项资管计划所持的244.3859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民生投资所持的122.1929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本次发行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23.15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518号),发行人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045.31万元、6,673.0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983.19万元、5,013.02万元,均为正数;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18.35万元,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96.21万元,均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66,947.65万元,不低于1亿元,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的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杨志明直接持有公司39.6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志明与曾芳。本次发行前,杨志明直接持有公司39.69%的股份,曾芳直接持有公司14.44%的股份,杨志明与曾芳为夫妻关系,两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4.13%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曾芳通过智慧树控制公司6.62%的股份。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通过直接、间接控制公司60.75%的股份。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杨志明

杨志明,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8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计组组长;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筹备深圳市信字人科技有限公司;2002年8月创立深圳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历任信宇人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任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曾芳

曾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毕业于湖南省长沙师范学校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任汉寿县崔家桥学校教师;2003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出纳;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任职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年3月至今任职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本次上市前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杨志明,实际控制人为杨志明与曾芳,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4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共4名,具体情况如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债券的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公司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智慧树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智慧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85.0382万股,持股比例为6.62%。智慧树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

智慧树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具体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部分内容。

(三)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智慧树除持有公司股权外,并无投资或参与经营其他经营性实体的情形,亦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情形,其自身不存在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或出资或接受委托管理其他投资人出资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331.5791万股,本次发行新股2,443.8597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发行后总股本9,775.4388万股。本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