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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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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88 公司简称:虹软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2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28,480,000.00元,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53,0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0,929,165.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4,550,834.47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224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08,405.42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08,405.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4,859,239.89元。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三)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注1:本期公司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七)。

注2:本期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五)。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19年7月17日,公司和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公司于2021年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内容详见2021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含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175,552.6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8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内容详见2022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2023年5月1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划款3,600.00万元至一般存款账户。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2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公司已于2023年1月30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划款75,203,455.25元至一般存款账户。

2023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2023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25,485.92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技术在持续研发、升级,产品也在逐步与客户验证,另外受前期供应链、物流不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的产品在递交、验收上也有所推迟,故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5: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对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追加17,945.69万元的投资,追加后预计总投资金额为56,402.84万元,其中使用终止募投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587.44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投入补足。详见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

注6:上表各项数值计算结果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3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虹软科技)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28,480,000.00元,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53,0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0,929,165.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4,550,834.47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224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08,405.42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08,405.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4,859,239.89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对各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详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关于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项目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3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入与实际投入存在差异的原因为:

1、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五、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事宜,不涉及新的募投项目及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原用于存储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该专户将继续存储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所审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所审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28,4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3,929,165.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4,550,834.47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224号《验资报告》。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08,405.42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08,405.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4,859,239.89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7月19日、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虹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5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倩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所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