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8月16日起,对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代码:019112),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所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1、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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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含定期定额申购费)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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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D类基金份额与A类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5、D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与A类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6、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7、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8、登记机构
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有关限制
投资者可自2023年8月16日起办理本基金D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当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首次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各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人每次赎回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为1.00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各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0、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平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二、重要提示
1、本次对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事项系《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本基金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涉及增设D类基金份额相关内容的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其中,《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本次修改自2023年8月16日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告日在规定网站上同时登载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engyuefund.com
(2)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00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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