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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瑞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最终的竞价结果,公司确定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修订详情如下:

修订前:

5、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727,768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1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修订后:

5、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64,101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14,099.99万元(已扣除财务性投资影响),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鉴于此,公司按照调整后的比例同步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认购金额、获配数量与获配金额,并与各认购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与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与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与谢恺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监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进行调整并相应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进行调整并相应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进行调整并相应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16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最终的竞价结果,公司确定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修订详情如下:

修订前:

5、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727,768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1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修订后:

5、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64,101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14,099.99万元(已扣除财务性投资影响),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鉴于此,公司按照调整后的比例同步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认购金额、获配数量与获配金额,并与各认购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与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与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与谢恺签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进行调整并相应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进行调整并相应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进行调整并相应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进行调整并相应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