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38 公司简称:赛科希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日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方式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以上产品均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保证本金及收益;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将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额度
1.专项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
2.银行存款余额:采用协定存款的方式,不受专项现金管理额度限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3,228.0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17.3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6,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经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1人),会议由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材料均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授权额度的范围内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赛科希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希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7月29日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受宏观政策、外部环境、施工管制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际进度未达预期。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原计划2020年底开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影响,公司需重新调整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进而导致项目开工时间延后。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施工管制等因素的影响,人员、物资及物流运输等均受到一定制约,项目的人员调度、施工作业、物料采购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实施环节进度滞后,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
公司在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过程中,根据外部环境、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研发项目实施进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立项后,由于外部环境导致终端医疗机构凝血检测需求有所下降,组织营销活动与客户现场沟通受到限制,营销行为效率和效用有所降低。为了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适当降低了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的投入规模,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综上,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及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募投项目论证
本次延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00股,发行价格为50.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方式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以上产品均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保证本金及收益;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1、现金管理额度:
(1)专项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包含本数)。
(2)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采用协定存款的方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不受专项现金管理额度限制。
2、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现金管理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现金管理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5、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6、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现金管理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7、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赛科希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金公司对赛科希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