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74 公司简称:川投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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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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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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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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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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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4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建立。《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6)。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1.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5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建〈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新建《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提升了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管理的规范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2023年度上半年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上半年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6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上半年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3,200,000.00元后余额为3,996,800,000.00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此外发生会计师费用105,000.00元、律师费用6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1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449,000.00元、信息披露费用1,400,600.00元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CDA402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358,000,000.00 元。
(三)募集资金2023年度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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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一笔工商银行理财产品140,000,000.00元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暂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870836051508838)。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雅砻江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458208050067640)。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两河口水电站建设,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本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提案报告》。2022年6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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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应交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12,844,586.37元,其中以前年度增值税12,156,654.12元已通过其他账户缴纳尚未转出,本年新增增值税687,932.25元暂未缴纳。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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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一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1,622,360,000.00元,相比2023年初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1,860,000,000.00元下降237,640,000.00元。
2023年6月30日理财产品期末余额1,622,360,000.00元,不包含2023年6月30日已到期的工商银行理财产品140,000,000.00元,产生收益2,752,438.36元,上述资金已于7月3日(星期一)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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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杨房沟水电站预计于2024年竣工,于2021年10月17日杨房沟水电站的四台机组已全部投产发电,计算2023年上半年杨房沟水电站的效益情况如下:2023年上半年杨房沟水电站累计销售电量21.70亿千瓦时,实现毛利2.1亿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杨房沟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0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63.8279亿千瓦时,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价0.3898元/千瓦时(含税),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9.40亿元)。
2、两河口水电站预计2023年竣工,2022年3月18日两河口水电站6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公司将在该项目投资金额审定,电费结算价格确定并稳定运行后测算实际效益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1日,本公司第十一届第九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1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2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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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