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35 公司简称:德邦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527号文《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002.7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52,543,951.12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48.88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35,894,306.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04,132,893.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35902385410508的人民币账户内,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2)第21002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3,573,506.45 元,其中202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0,931,824.05 元,2023 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62,641,682.40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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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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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 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9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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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776.2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开展“新能源及电子信息封装材料建设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
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拟投入募集资金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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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调减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4,924.49万元,其中3,211.62万元拟用于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追加投资,剩余部分1,712.87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理财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二)“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拟投入募集资金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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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
规情形。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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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高端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整体完工,其中部分产线已于2022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高端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所产产品实现对外销售的收入金额;
注3:超募资金金额86,082.00万元较2022年年末增加1,712.87万元为本报告期内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后情况剩余的部分。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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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4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4日
至2023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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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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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8月30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dbkj@darbond.com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邮编:265618
电话:0535-3467732
传真:0535-3469923
邮箱:dbkj@darbond.com
联系人:于杰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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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郝一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郝一阳先生由于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郝一阳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郝一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郝一阳先生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郝一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规范 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郝一阳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艺涵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艺涵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王艺涵女士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艺涵女士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调整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构成将变为:解海华(主任委员)、杨德仁、王艺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艺涵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日
附:王艺涵女士简历
王艺涵,女,出生于1996年8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7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艺涵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