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13 公司简称:原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上半年,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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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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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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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原尚股份”)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73,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7元,共计募集资金147,263,210.00元,坐扣承销费 3,396,226.42元(不含税)、保荐费1,132,075.47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42,734,908.11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201,012.26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33,89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633.0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358.46万元,报告期内使用3,274.58万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14.29万元、理财收益131.01万元、待从募集账户支付的与发行相关的费用9.43万元,及实际已从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待置换的发行费用101.24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76.3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海珠支行、2022年9月13日与兴业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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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存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海珠支行(银行账号:82150078801800002280)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对该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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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1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长余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增加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共计不超过2亿元。原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5,000.00万元及追加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5,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和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新增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10,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马小立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第1、2、3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马小立,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历。曾任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原尚股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詹苏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3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报备文件
1.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增加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共计不超过2亿元。原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5,000.00万元及追加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5,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和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新增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10,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追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本次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追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原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5,000.00万元及追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期限分别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和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新增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10,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五、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拟追加使用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追加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增加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共计不超过2亿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追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追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追加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增加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共计不超过2亿元。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原尚股份本次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必要审批和决策程序,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水平。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