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62 公司简称:甬矽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受外部经济环境及行业周期波动影响,全球终端市场需求依旧较为疲软,下游需求复苏不及预期,公司所处的封测环节亦受到一定影响。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发布的预测称,2023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将同比减少10.3%,降至5150亿美元;预计2024年半导体市场规模将比2023年增加11.8%,达到5759亿美元,并高于2022年574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作为专注于中高端先进封测领域的封测企业,公司努力克服整体行业下行的不利影响,持续关注客户需求,围绕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增强新客户拓展力度、加强新产品导入力度、提升产品品质、缩短供货周期、降低产品成本等多种方式,提升客户满意度和自身竞争力,2023年上半年特别是二季度,公司稼动率整体呈稳定回升趋势。2023年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806.80万元,同比增长0.55%,环比增长31.42%;但由于下游客户整体订单仍较为疲软,部分产品线订单价格承压,导致公司上半年整体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仍有所下降;同时,公司二期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公司人员规模持续扩大,人员支出及二期筹建费用增加,使得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4.94%;综合导致公司2023年上半年出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89.89万元,同比下滑168.62%。公司将积极新客户开发、拓展新产品线等方式提升自身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但若未来半导体产业持续低迷或公司投资项目产能爬坡不及预期,公司业绩可能出现持续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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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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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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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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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8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建立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7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6号),本公司由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54元,共计募集资金111,2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27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3,964.5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共计3,056.6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07.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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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2,884,612.46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2,632,279.64元差异252,332.82元,系公司自有资金垫付募集资金股权应支付的印花税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泗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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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实际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尚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密度SiP射频模块封测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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