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07 公司简称:光峰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核心技术+核心器件+应用场景”核心战略,积极应对经营环境的挑战。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核心技术和成长性业务的研发投入,为公司可持续发展蓄能。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核心器件业务持续拓展;影院核心器件业务及专业显示业务稳定复苏,带动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提升;家用核心器件业务及C端产品因大众消费谨慎、消费偏好转变等因素导致营收有所下滑。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3亿元,同比下降15.45%;实现归母净利润7,491.46万元,同比增长62.98%;公司整体毛利率为37.70%,同比增加7.39个百分点。
1.核心器件业务
1.1车载核心器件业务有序推进,全方位夯实业务发展基础
● 陆续获得多家车企定点订单,ALPD■搭载量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接洽众多知名整车厂商、供应链上下游并推进良好合作,陆续收获比亚迪、北汽新能源等优秀车企出具的《开发定点通知书》,车载核心器件业务稳步向上发展。随着定点数量的增加及其相应的定点产品量产交付,车载核心器件业务在项目生命周期内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除已获的5个定点项目外,公司还与多家车企客户就激光大灯、AR-HUD等产品进行项目接洽,将为后续的车企新车型定点项目进行铺垫。
● 积极参加重大行业展览,车载光学新产品、新构想陆续发布
在2023年1月举办的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CES 2023)上,汽车品牌商宝马发布全球首台搭载四车窗融合显示技术的概念车一一Dee,公司为其提供四车窗融合显示技术模组。通过超小、高亮度的ALPD■DLP光机,实现在侧车窗表面进行内投外显及内投内显两种使用功能,驾乘者分别可在车外或车内与显示画面进行互动。
此外,在2023年4月举办的第二十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上,公司携车载沉浸式激光显示照明技术场景展车首次亮相,发布全球首款车规级彩色激光大灯,以及车窗外显、车内透明显示、车内娱乐大屏、智慧表面等沉浸式车内数字交互解决方案,展示公司对未来车载光学各种场景的全新构想,为驾驶员和乘客带来更智能、更有趣的驾乘体验。
● 构建完善车载业务供应链体系,为定点项目产品交付做准备
公司依据IATF标准、车载行业标准、目前合作的客户要求等,公司不断构建并完善供应链体系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为已合作定点的车企客户做量产交付准备工作,搭建不同的车载产品产线;根据车载项目全工艺流程设计,不断优化计划交付管理、制造管理、工程管理、质量管理等职能;专门为车载业务建立一整套严格的品质控制、采购管理、工程管理、生产管理流程体系,以保证车载产品在整车厂与终端市场的质量。
● 强化知识产权专利布局,夯实车载光学独家优势
在车载显示与照明领域,公司ALPD■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是目前唯一通过车规认证的激光技术。公司在对车载光学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不断强化车载核心器件技术的知识产权专利布局,持续夯实公司在车载光学领域的先发优势、独家优势。报告期内,公司车载核心器件技术新增相关授权及申请专利数量62项,同比增长113.79%;截至2023年6月30日,相关累计授权及申请专利数量为176项,同比增长70.87%。
随着汽车智能化、科技化需求日益增长,公司持续围绕车载显示、激光大灯、AR-HUD三大应用方向,积极拓展车载核心器件业务,积极与优秀的国内外整车厂商、供应链上下游伙伴探索更新颖、更舒适的智能汽车体验,聚焦公司资源开发高质量定点,快速推动成长性业务发展。
1.2影院核心器件业务表现亮眼,海外市场拓展成效显著
国内市场方面,影院市场逐步复苏,2023年上半年影片上映数量同比增长50%。国家电影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上半年全国电影总票房为262.71亿元,同比增长52.91%。在影片供应充足、放映场次增加等多重利好因素驱动下,报告期内公司影院放映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同比增长32.75%。凭借公司多年深耕积累和领先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增租赁光源上线安装量超800套;截至2023年6月30日,ALPD■激光光源放映解决方案在国内安装量已突破2.86万套。除影院放映服务,子公司中影光峰近年来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根据不同的影院客户需求,打造不同的创新产品或服务。
海外市场方面,2023年上半年北美票房为44亿美元,同比增长近20%。随着观影需求持续提振,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海外光源业务已覆盖北美、欧洲、中东、东南亚等地区。
1.3智能投影市场进入转型期,家用领域加速ALPD■5.0产品化
进入2023年,大众消费偏好趋于谨慎,消费电子需求受到一定影响。与此同时,智能投影品牌格局面临重塑,市场进入转型期。2023年上半年,公司家用核心器件事业部积极助力当贝、优派、安克等客户发布新品。
公司于2022年11月正式发布ALPD■5.0超级全色激光技术,得益于在关键技术架构的创新,该技术拥有更亮、无散斑且拥有更舒适色彩的优势。今年公司将率先在家用领域推出ALPD■5.0光机产品,家用核心器件事业部将助力客户推出新品,让消费者体验更优异的投影产品。
2.品牌业务
2.1专业显示业务恢复态势良好,建设核心伙伴生态体系
报告期内,国内文旅亮化、夜游经济、文化艺术市场经济逐步复苏,公司助力客户打造全球最高冷却塔光影秀一一“蒙泰东胜二期间冷塔亮化演艺项目”等标杆项目;同时,伴随线下教育活动回暖,公司教育业务表现亮眼。2023年上半年,公司专业显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13.79%,整体恢复态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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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蒙泰东胜二期间冷塔亮化演艺项目
为深化专业显示核心客户伙伴的战略合作,公司于2023年3月召开以“携手同创,万丈光芒”为主题的核心伙伴峰会,与核心伙伴共同探讨新机遇与技术新风向,并发布多款新品和软件。新品方面,公司发布T Pro系列、G Pro系列、D系列等新品,在亮度、画质、适配镜头等维度全方位升级产品;软件方面,发布“光峰全新OSD系统”、“光峰专业中控系统”,提升在投影机安装、调节、管理等环节的控制能力,帮助用户高效完成项目管理及运营维护。
海外市场方面,依托ALPD■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的核心优势,公司将进一步提升ALPD■品牌影响力,加强布局海外市场,拓展海外业务规模。
2.2消费电子需求短期波动,峰米科技自有品牌业务占比提升至78%
在大众消费谨慎、消费偏好转变及市场格局变化等行业背景下,子公司峰米科技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大力发展具有性价比的子品牌小明业务,积极应对当前市场格局转变,自有品牌业务占峰米科技总营业收入比重提升至78%。
报告期内,面对消费电子市场的短期波动,峰米科技重视自有品牌产品的培育及发展,再添激光投影仪X5、激光电视C3、小明Q3及Q3 MAX智能投影仪等新品。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6日(星期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光峰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2,752.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4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08.91万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367.0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461.27万元,其中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1,937.73万元(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80.5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未到期金额为18,4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161.67万元,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5,200.2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305964)已于2023年5月17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566.1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9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9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2023年上半年,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161.67万元(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5,200.2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305964)已于2023年5月17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为通过加大对激光显示技术研究领域和产品性能测试领域的软硬件投入,购买先进设备,招聘高素质技术人员,提升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水平。
2、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实现公司各部门之间、公司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间信息传输、交换和处理的无缝衔接,强化信息透明度,增强对上下游资源的管理力度,从而实现采购、物流、销售之间的快速反应。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4、股份回购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2、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89元/股(含本数,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价格),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69%,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9,377,297.59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
3、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本项目中的“设备购置费”调减5,380.2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5,380.20万元。
4、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6,500.0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6,5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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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1]2022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注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理财收益合计239.50万元,均已投入项目使用(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251463)已于2020年7月30日注销完毕,该项目结束后账户所产生的利息1,418.11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注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结项,本项目以投资前后的增量销售收入5,050.68万元作为结项时实现的效益指标。
[注5]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161.67万元(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5,200.2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305964)已于2023年5月17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故此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3年6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74号)。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之新增股份3,299,000股已于2023年7月7日上市流通。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57,107,538股增至460,406,53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之新增股份3,299,000股已完成归属,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