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29 公司简称:春风动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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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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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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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16会议室,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7日10:00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国贵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朱熙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0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954,757.9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5,700,074.00元,溢价人民币1,693,353,308.06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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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兴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兴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三个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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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68.4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亿元(含)的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的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定期存款5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定期存款余额为55,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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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5月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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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绿洲路16号,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扩建研发办公大楼及试验场地,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测试系统。随着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改造与创新日益重视,研发人员显著增加,基于公司现有研发场地安排和未来规划,拟对老研发大楼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主要满足新能源研发测试需要,拟增加“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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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原计划总投资90,956.65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84,404.15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计划总投资变更为79,956.65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变更为73,404.15万元。本项目是公司在全球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动力运动装备行业持续向好、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及电动摩托车迎来新发展机遇的背景下,扩充公司全地形车、消费型摩托车产能,改造部分旧产线并建设电动摩托车产线。该项目预计具有良好的行业前景和经济效益,成功实施后,将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顺应动力运动装备行业持续向上的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广阔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预计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6,486.43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36,486.43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计划总投资变更为47,486.43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变更为47,486.43万元。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研发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测试以及提供技术支持的部门,其效益将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