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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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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

1、公司经营表现持续稳健

2023年上半年,公司密切关注原料价格变化趋势,灵活调整原料库存,持续优化渠道建设,成功推出了一系列新产品,产供销体系实现了高效的协同运作,圆满完成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计划,黎河肥业和松滋新材料公司新项目的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0,238.63万元,同比下降6.75%,营业成本430,737.46万元,同比下降7.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77.74万元,同比增长7.58%。

2、营销工作持续聚焦核心,园艺肥业务继续保持增长

公司将资源持续聚焦在核心客户、核心市场和核心产品上,持续深化与经销商的信任关系建设,助力经销商拓展市场、服务客户,提升网点质量数量。上半年,营销工作核心主要集中在营销会议、大户走访、套餐方案制定等方面,上半年共参与支持经销商、种植大户会议1327场次。上半年,公司产品价格仍保持稳定,产品销量虽较去年同期稍有下降,但仍居历年销量高位。公司园艺肥业务在上半年仍保持中高速增长,上半年实现全网零售额5262万元,同比增长30.8%,累计售卖件数196万件,同比增长36.1%。

3、产供销实现高效协同,控制原料库存降低经营风险

面对上半年震荡下跌的市场行情,公司产供销实现了高效协同,通过实时研判原料价格变动趋势、灵活调整生产计划、动态实行原料库存管理,以及实施高效的营销策略,保证了上半年产销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旺季即将结束之际,公司积极执行原料去库存策略,公司原料库存从一月份的20多万吨降至5月份最低7万吨左右的库存量,这也是历年原料库存的最低水平。该策略不仅保证了旺季生产所需的原料供应,同时还降低了旺季过后原料库存的跌价损失风险。

4、新产品不断推出,农化服务深入推进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持续优化传统产品,并大力开展重点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上半年,公司成功推出了颗粒硝基肥、矿物源有机肥、肥的流油等多款新型肥料产品。在农化服务方面,上半年,公司全面开展30个整村推进计划,持续服务大户43户次,解答技术问题2300余个次,走访种植大户1500余户次。与此同时,土壤及作物检测作为农化服务的一部分,蚯蚓测土实验室的检测业务在上半年继续稳定地开展。

5、新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上半年,松滋新材料公司新能源材料前驱体磷酸铁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至报告期末,在设计工作方面,已完成选矿、硫酸、磷酸、复合肥和精细磷化工装置所有设计图纸的96%,磷酸铁装置主体设计的70%。在现场施工方面,选矿、硫酸、磷酸、复合肥、精细磷化工等各装置的土建主体已经完成,进入土建收尾与设备安装并行阶段,磷酸铁干燥窑基础已完成,磷石膏综合利用桩基工程施工正在进行中。在设备及招标采购方面,选矿、硫酸、磷酸、复合肥和精细磷化工的关键设备已招标完成,磷酸铁关键设备的招标完成度达95%。同时,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磷石膏库项目建设也在积极推进,目前已完成初期坝的填筑工作。

黎河肥业的年产100万吨绿色高效复合肥项目中的30万吨/年喷浆硫基复合肥生产线在报告期已投入使用,其他相关配套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预计将在2023年投产。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2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9时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长高进华先生、董事张磊先生、靳职武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李文峰先生、李新中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进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关联方垫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关联方垫付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29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高进华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的“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3、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28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金贮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支付关联方垫付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关联方垫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贮”)支付关联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宜化”)垫付款13,061.78万元。湖北金贮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新材料”)和松滋宜化共同投资设立,目的是推进磷石膏资源库项目的实施,在湖北金贮注册成立之前,磷石膏资源库项目的所有投入已由松滋宜化先行垫付,截止湖北金贮公司注册成立之日,松滋宜化已为磷石膏资源库项目垫付共计13,061.78万元(包括土地征用费11,900.00万元及咨询服务费1,161.78万元),为保证项目的权属明确,账务处理规范,现湖北金贮将松滋宜化对该项目的全部垫付款支付给松滋宜化,后期由湖北金贮独立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胡照顺先生在松滋宜化担任董事职务,故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585488389K

住所:松滋市陈店镇全心村(临港工业园通港大道旁)

法定代表人:严东宁

注册资本:78,431.3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经营期限:长期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持有松滋宜化51%的股权,公司持有松滋宜化49%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止目前,松滋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征用费

松滋宜化与松滋市乐乡街道办事处、乐乡街道八眼泉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磷石膏资源库项目的《土地流转整理协议书》,土地征用费11,900.00万元。

2、咨询服务费

松滋宜化已垫付的咨询服务费1,161.78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松滋宜化实际垫付金额为依据,定价透明、公允、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潜在损害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乙方: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甲方已支付款项和其它业务的处理

(1)、由甲方负责与丙方、乐乡街办、村委会签订《土地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对原《土地流转整理协议书》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甲方将该项目的所有权利义务由甲方转让给丙方。甲方已支付的土地征用费11,900万元,由甲方负责协调乐乡街道办财政所将已开具的《湖北省行政事业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付款单位由甲方变更为丙方,丙方在签订完《土地补充协议》且收到上述结算票据后按本协议的约定期限将11,900.00万元支付给甲方。

(2)、甲方已付款业务等共计1,156.35万元(不包含由甲方负责结清的5.43万元的质保金),详情如下:

业务已完结、应付款已结清类业务共15项,合同价税合计金额共440.68万元,甲方已向各合同相对方付款共计440.68万元并收到各合同相对方分别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40.68万元),甲方将各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丙方,并书面通知各合同相对方,由甲方开具440.68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丙方;

业务已完结、应付款未结清类业务共2项,合同价税合计金额共181.09万元,甲方已付款175.66万元并已收到181.09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支付质保金5.43万元。甲方经各合同相对方同意将各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丙方,由甲方负责结清5.43万元质保金;由甲方开具181.09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丙方;

业务未完结、应付款未结清类业务共3项,合同价税合计金额共338.2万元,甲方已付款72.79万元并收到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未付金额共计265.41万元。由甲方开具72.79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丙方。尾款265.41万元由相关合同相对方与甲方解除合同、与丙方签订变更合同后,由丙方负责结清尾款;

无增值税进项发票类业务合同金额共计440.77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369.52万元、青苗补偿费4.97万元、管理费用 66.28万元。),应视同不含税金额,应先换算成含税金额再开具发票。甲方将各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丙方,并书面通知各合同相对方。甲方须开具价税合计金额467.22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40.77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45万元)给丙方。

(3)、业务未履行、尚未付款类业务共2项,合同价税合计金额34.05万元,甲方未付款也未收到发票。因实际业务尚未履行,甲丙双方与相关合同相对方友好协商处理;

(4)、业务未完结、尚未付款类业务共1项,合同价税合计金额32,709.56万元,甲方未付款也未收到发票。由合同相对方与甲方解除合同、与丙方签订变更合同,甲方将该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丙方。

2、甲方已支付款项的解决方式

(1)、在甲方协助下,丙方与相关的各合同相对方签订完相关的合同后,甲方向乙方开具1,161.78万元的咨询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丙方,丙方应在收到发票3日内将1,161.78万元支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对丙方投资的2亿元增资款到账3日内,丙方应支付11,900.00万元给甲方。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贮支付关联方松滋宜化垫付款的行为,能够保证项目的权属明确,账务处理规范,利于项目的后期运营管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松滋宜化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为2次,累计金额共计23,061.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5%,分别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签署 10 万吨精制磷酸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投资金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本次支付关联方松滋宜化垫付款金额13,061.7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参股公司松滋宜化担任董事职务,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核查本次磷石膏项目实施主体、相应手续和费用的承担主体都已发生了变更,且本次支付金额与松滋宜化前期垫付的金额一致,本次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贮支付关联方松滋宜化垫付款事项是基于磷石膏项目实施主体、相应手续和费用的承担主体都已发生了变更的事实,且本次支付金额与松滋宜化前期垫付的金额一致,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金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关联方垫付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