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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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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88 公司简称:龙净环保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3-085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的实施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办理与业务便利性,公司决定为该募投项目增加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行,银行账户:0913036619200060039)并签订相关四方监管协议。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与此前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专户(银行账户:35050169770709966666)进行协同使用,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净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期:2023年8月9日(星期三)至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

●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 回售金额:0元

● 回售价格:100.5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龙净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龙净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就本次回售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2023年8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龙净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并分别于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龙净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龙净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关于“龙净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龙净转债”的转债代码为“110068”,转债回售价格为100.57元/张(含当期利息)。“龙净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3年8月9日(星期三)至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回售申报期已于2023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一)回售结果

“龙净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3年8月9日(星期三)至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龙净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含利息)。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龙净转债”回售未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造成影响。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龙净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3-086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伯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3-087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扣除发行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58.2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0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号《验资报告》。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616),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652.7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7,530.35万元(包含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9,213.13万元及2023年6月30日后支付的发行费用等相关费用11.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037.6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9,880.7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3,301.96万元,尚未存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309.96万元(截至2023年8月16日,公司已汇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环保+新能源”的双轮驱动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及2023年8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龙净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包括募投项目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商业银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重新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为满足“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200MW 风光项目”的实施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办理与业务便利性,经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为该募投项目增加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相关四方监管协议。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行,银行账户:0913036619200060039)将与此前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专户(银行账户:35050169770709966666)进行协同使用,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甲方一指公司,甲方二指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一和甲方二合指甲方,乙方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行,丙方指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德华、刘欣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传真或短信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3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依据本协议第6条)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丙方义务持续至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时止。

11、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一方违约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本协议一式6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本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监管规定执行。

13、联系方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3-08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至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longkin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8月30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0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林泓富先生

董事兼总裁:黄炜先生

独立董事:李文莉女士

董事兼财务总监:丘寿才先生

董事会秘书:万建利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8月30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至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longkin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97-2210288

邮箱:stock@longki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