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88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6,000万元、自有资金9,0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投入。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7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6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4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9)。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但在工商变更过程中,因浙江省工商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4号》文件之相关要求,如本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将公司类型由制造业转变为其他技术推广服务业或变更公司名称。经多次与工商沟通后,公司认为变更企业类型或更改公司名称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因此需要终止变更经营范围、终止《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经营范围的修订,《公司章程》中其它修订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制度确定了公司分红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分红决策机制及分红监督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分红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利于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盈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9)。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报出《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没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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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4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暨阳支行大侣分理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6月1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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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25,52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25,520万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775.4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19.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2023年6月1日完成资金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914号)。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四)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五)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纬”)实施,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13,968.55万元向河南华纬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诸暨支行购买了16,620万元通知存款,在宁波银行诸暨支行购买了5,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在平安银行诸暨支行购买了3,900万元结构性存款。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尚未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38,147.44万元。
1、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1,444.23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6,000万元、自有资金9,0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投入。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7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11,444.23万元。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837.78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及发行费中尚未支付的印花税),全部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或进行现金管理中。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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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变更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介绍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但在工商变更过程中,因浙江省工商局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4号》文件之相关要求,如本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将公司类型由制造业转变为其他技术推广服务业或变更公司名称。经多次与工商局沟通后,公司认为变更企业类型或更改公司名称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因此需要终止变更经营范围、终止《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经营范围的修订,《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内容保持不变。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变更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115,398.93元,其中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8,056,658.32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82,598,396.08元,2023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340,655,054.40元(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进行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28,88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4,797,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利于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没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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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于2023年8月30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佰林、姚芦玲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邮编:311800
联系电话:0575-87602009
传真:0575-87382768(下转1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