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施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44%;监事夏长征先生、石爱明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分别间接持有273,000股、31,50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00%、0.0173%;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7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33%。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8日实施完成,合计转增股本7,28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8,200万股变更为25,480万股,本公告中,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均按照相关公告披露时点的公司股本计算。
由于权益分派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董事施佶权益分派前持有552,400股,转增股份220,960股,权益分派后持有股份773,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35%;监事夏长征先生、石爱明先生、高管钱旭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利通智巧分别间接持有股份变为382,200股、44,100、110,32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00%、0.0173%、0.043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该减持计划中减持期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8月18日。公司董事施佶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分别不超过184,000股;监事夏长征先生、石爱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分别不超过68,200股、7,800股;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9,700股。上述董监高计划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每股13.32元。
截至2023年8月18日收盘,董事施佶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83,600股,监事夏长征、石爱明、高级管理人员钱旭本次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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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注2:原监事石爱明先生已于2023年5月18日届满离任。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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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比例”:减持比例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份总数(18,200万股)为基数。
“当前持股数量(股)”:因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施佶转增股本所得为220,960股,夏长征、石爱明、钱旭转增股本所得分别为109,200股、12,600股、31,52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