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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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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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要求,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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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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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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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自2009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北新建材、泰山石膏在内的至少数十家中资、外资石膏板生产商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多起诉讼,以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其宣称因石膏板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损失。泰山已与多区合并诉讼案中多数原告达成和解。在上述多区合并诉讼案的集体和解中,共有90户原告选择了退出和解,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中41户原告的诉讼已经终结,剩余49户原告的诉讼仍在继续进行。除上述多区合并诉讼案外,亦有建筑商和供应商提起了诉讼,其中,Mitchell案等已达成和解并支付了和解款项,其他案件仍在进行。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已聘请律师进行应诉。对于该等案件,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难以准确预测任何将来可能的判决结果,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该案件可能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尹自波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3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40,796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
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854,141.77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1,029,000,00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1,031,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0,058,643.86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241,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43,000,000.00元,报告期内使用1,029,000,000.00元,收回本金1,031,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39,058,643.8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033,204,502.09元,本报告期内使用5,854,141.77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280,058,643.8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94,888.39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90,368,027.17元(其中以前年度为186,915,055.21元,本报告期为3,452,971.96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合称监管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9月29日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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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原名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9年5月银行变更名称。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到期后,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800万元(含24,8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1,029,000,000.00元,期末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241,000,000.00元。报告期内累计确认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3,417,161.65元,期末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509,650.69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理财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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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将用于承诺投资项目使用,目前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结构性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形式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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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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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3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有限公司在辽宁锦州投资建设年产2.8万吨聚酯纺粘胎基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防水系统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北新防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防水)所属北新新材料(锦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新材料)在辽宁锦州投资建设年产2.8万吨聚酯纺粘胎基布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投资累计金额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区、出资方式和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石化轻纺工业园,产品销售主要辐射东北三省、河北、北京、天津和山东地区。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28,383.4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预计建设期为自土建工程开工之日起12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96%。
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28,383.44万元中,包含北新新材料以人民币3,810.59万元收购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新材,持有北新新材料10%的股份)拥有的位于天龙新材42号地块内的面积为133,334.00平方米土地及面积为9,872.80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物,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选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北新新材料收购天龙新材上述资产的关联交易已实施,目前相关资产已过户至北新新材料名下。
2.项目公司情况:该项目拟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所属控股子公司北新新材料为建设及运营主体。北新新材料法定代表人:丁尚华。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石化轻纺工业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北新新材料股东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选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聚酯纺粘胎基布为生产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上述胎基布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增强公司防水业务纵向一体化优势,实现防水产业链的延伸,提高综合效益。
风险提示:防水卷材胎基布市场发展至今,经营企业众多,其中不乏一些已经拥有品牌影响力的生产商。因此,项目产品在拓展市场方面存在一定的压力,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预期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为北新新材料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投资建设胎基布生产线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3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自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有限公司在辽宁锦州投资建设年产2.8万吨聚酯纺粘胎基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统筹履行ESG相关职责,并相应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及其任期均保持不变。
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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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条款变动后,原细则相应条款序号依次调整。
细则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尹自波、陈学安、卢新华、张静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3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月华女士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与审议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