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3-03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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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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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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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落实关键之年。上半年,公司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基调不变,扎实谋划“六个做”一一“做强医药工业、做大医药商业、做优医药服务、做精中药饮片、做特康养产业、做活体制机制”,细化战略实施路径,落实发展重点举措,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发力“三个一号工程”,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紧抓重点项目,夯实发展根基。牢固树立“产业发展靠项目、以项目为王”的理念,一是围绕现代医药产业集群培育,震元制药积极推进原料药集聚提升项目,已完成土建设计联合审图环节,预计9月开建;震元生物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为总要求,加快推进上虞产业化项目建设,桩基建设、发酵车间、综合仓库、甲类仓库等基础建设完成,并经第三方检测合格,继续基础开挖和厂房主体施工,部分建筑已完成三楼楼面浇筑。二是围绕数字化转型,以建设“两业融合”试点为契机,以建成“区域煎药中心”典型示范为主攻方向,高质量推进数智化煎药中心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设备厂商的比价,确定了设备提供商,后续将推进方案的落地实施。三是围绕收购兼并,震元连锁通过“自建+收购”方式,加快门店拓展速度,优化网点布局,上半年新开门店5家,关闭3家,优化3家;并加紧推进门店帮扶工作,促进零售连锁业务提质增量。
2、坚持创新发展,深化开放合作。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一是加大研发投入,震元制药加快新产品立项及研发进度,洛索洛芬、氟比洛芬凝胶贴膏制剂研发有序推进,伏格列波糖片仿制药开发进展顺利,注射用氯诺昔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加快推进。震元生物强化“科研生态圈”建设,与国内科研机构紧密合作积极推进合成生物产品与技术研发的进程,同时通过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的协调积极参加众多氨基酸产品的行业及团体标准的制定。二是注重标准化建设,上半年,半夏ISO国际标准制定顺利通过询问阶段(DIS)投票、批准阶段FDIS投票(出版前最后一项环节),标志着半夏国际标准进入“全球发布”最后冲刺阶段,预计今年下半年正式发布;同时,与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密切合作,启动第三批50个精制饮片标准制定工作。三是强化合作共赢,由中国康复技术转化及发展促进会、滨海新区、震元股份共同发起的“长三角(绍兴)高端医疗器械技术转化基地”在震元数智园开园,有助于推动高端医疗器械科技创新与技术转化在我市落地。
3、聚焦治理效能,建优管理机制。结合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和生产经营实际,一是健全内控规范体系,按照监管部门的监管新要求、新思路,贯彻落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公司现有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从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进行全面梳理、优化,上半年先后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制度。二是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扎实推进合同固化系统项目建设,紧盯应收帐款、预付款等重点风险点;集中开展“质量问题攻坚月”“安全生产攻坚月”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增强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三是健全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预警和内审检查纠错的双重职能,建立起兼职审计员队伍,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审计资源,发挥综合监督的协同效应,强化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促进企业运营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3-036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电话形式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具表决意见董事9人,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审议意见函9份。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浙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杭州银行绍兴分行、绍兴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镜湖支行等 6 家银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同意日起一年;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037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