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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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书面传签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发放南银优2优先股股息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3年09月05日对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035亿元(含税)。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调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朱钢先生董事任职资格近日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核准,现对第九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新增朱钢先生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委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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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