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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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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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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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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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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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字:
闫 坤:
张 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久盛电气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久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412,35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15.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583,22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7,490,490.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092,734.0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8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59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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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久盛电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久盛电气及招商证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银行南太湖新区支行、招商银行湖州分行、中信银行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久盛电气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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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久盛电气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久盛电气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1月 27日,久盛电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0,539,589.66元。久盛电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40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14日,久盛电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久盛电气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800.00万元尚未收回。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久盛电气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7日,久盛电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91.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1日,久盛电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91.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久盛电气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82.00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8,244,480.13元,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湖州分行、中信银行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八)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久盛电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久盛电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久盛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盛电气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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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字:
闫 坤:
张 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