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38版)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聚辰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系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信息披露符合《聚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聚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自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实施有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董事会依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综上,监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本次董事会依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95,65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338,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65,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68,57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