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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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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3-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3-5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77元/股,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29日和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和《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6、2022-53、2023-38)。

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4),于2022年9月3日、10月11日、10月17日、11月2日、12月3日和2023年1月4日、2月2日、3月13日、4月6日、5月5日、6月1日、7月4日、8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55、2022-63、2022-64、2022-72、2022-80、2023-02、2023-04、2023-15、2023-26、2023-32、2023-36、2023-41、2023-48)。

截至2023年8月17日,本次公司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522,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05元/股,最低价为12.87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26,158.8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7),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将自2022年6月10日起的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截至2022年12月9日,此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广晟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8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增持均价为16.15元/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0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1)。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和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522,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六、回购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8月3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136.95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