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60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2023年一季度黄金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净利润,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列报。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影响公司前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自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2023年初公司子公司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瑞蚨祥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立账户用于开展黄金贸易销售业务,瑞蚨祥公司在贸易业务中承担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因此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采用总额法进行了收入确认。近期,公司重新将该类业务模式下的数据和交易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总结。鉴于瑞蚨祥公司在贸易业务中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瞬时性、过渡性特征,瑞蚨祥公司更倾向于代理人角色,公司认为采用净额法确认更能体现业务实质。为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反映业务实质,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将2023年一季度黄金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需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影响公司前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涉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对合并利润表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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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其他内容的调整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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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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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调整黄金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更能反映黄金贸易业务实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调整黄金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财务信息更能反映黄金贸易业务实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修订后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