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18 公司简称:震有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9)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1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2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86,662,5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656,961.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005,538.94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2.35万元,2023年半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19.4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5,086.5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1,815.32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91.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9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7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7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6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安震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震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软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数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震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共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8月26日,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8月9日,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有1,390.00万元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截至2022年6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5,366股,占公司总股本193,610,000股的比例为0.5451%,使用资金总额1,009.8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91.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5%。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超募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其他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超募资金将按照相关规定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截至2022年6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5,366股,占公司总股本193,610,000股的比例为0.5451%,使用资金总额1,009.8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997.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4,389.92万元,其中1,801.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8.2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中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后,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14,060.69万元增加至16,648.89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由于后续收到银行的存款利息,转出日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17.82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390.88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40.99%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20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724.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由于后续收到银行的存款利息,转出日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26.1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9)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吴闽华先生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2号文,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4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78,666.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6.64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5,194.94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311.70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73,159.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0.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300.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7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软件)、西安震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震有)和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数通)开设了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73,159.61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71,300.55万元的差异,均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的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9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1. 根据公司2020年9月10日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二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震有软件、西安震有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和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增加震有软件为实施主体,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增加震有软件和西安震有为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实施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震有软件增资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对西安震有增资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除新增震有软件、西安震有作为实施主体及新增对应的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
2. 根据公司2021年5月20日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二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增加子公司齐鲁数通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相关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和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齐鲁数通注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其中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注资1,500.00万,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注资500.00万)。除新增齐鲁数通作为实施主体及新增对应的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
3. 根据公司2021年12月24日二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二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西安震有,对应增加实施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震有软件、西安震有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1,3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除新增西安震有作为实施主体及新增对应的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
(二)募投项目间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
1. 根据公司2021年9月29日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二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19,748.89万元调整至14,060.69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从10,825.76万元调整至16,513.96万元。同时,拟调整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和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2. 根据公司2022年2月28日三届二次董事会、三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结项,并将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017.8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390.88万元,其中1,802.68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588.2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至此,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14,060.69万元调整至16,648.89万元。
(三)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1. 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8月完工,由于项目的选址需要考虑众多因素,且项目用地审批和规划建设的时间较长,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大致规划和进度进行重新评估,根据公司2021年8月17日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二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8月。
2. 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月完工,由于近年来,国际形势变化加剧,海外5G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放缓,同时国内5G to B 行业建设方兴未艾。据此,公司调整募投项目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实施方向,提前加大企业级小容量5G(to B)核心网业务开发,延期进行运营商级大容量5G核心网业务的开发,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受到影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大致规划和进度进行重新评估,根据公司2022年2月28日三届二次董事会、三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1月。
(四)募投项目变更
根据公司2022年5月26日三届五次董事会、三届四次监事会及2022年6月14日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由于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场地用地计划尚取得明确沟通进展,场地的选址、用地审批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且项目硬件设备投入的实施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按原计划推进此项目不符合公司当前战略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晨晓)40.99%股权,终止原募投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13,922.09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9,196.24万元,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4,725.85万元(实际结项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17.82万元,超出部分主要系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6,648.89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3,492.81万元,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3,156.08万元(实际结项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726.14万元,超出部分主要系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3,925.76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2,232.27万元,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1,693.49万元(实际结项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02.68万元,超出部分主要系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主要原因包括:(一)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合理、节约使用募集资金;(二)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1,815.09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 1,967.18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152.09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投入项目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建立无线研发实验室及检测实验室,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加强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但无法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及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主要系上述项目均于2022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投入使用时间较短,同时由于相关业务仍处于开拓期,产生的收入相对较少,导致项目出现亏损。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5月26日三届五次董事会、三届四次监事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40.99%股权。
杭州晨晓已于2022年7月完成章程变更及股东大会审批手续并办妥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交易双方已完成了杭州晨晓40.99%股权交割事宜,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杭州晨晓55.99%股权(包含公司原持有的杭州晨晓15.00%股权)。
(二)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截至购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杭州晨晓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7,464.0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晨晓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8,651.9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杭州晨晓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9,461.47万元。
(三)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情况
自资产交割完成日至2023年6月30日,杭州晨晓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效益贡献情况
杭州晨晓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6,316.83万元,净利润为1,187.94万元;2023半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926.03万元,净利润为680.17万元。
(五)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无业绩承诺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公司2020年8月27日二届十次董事会、二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2021年8月17日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二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2022年8月10日三届九次董事会、三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8月27日二届十次董事会、二届七次监事会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8月26日,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21年8月17日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二届十六次监事会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9日,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22年8月10日三届九次董事会、三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有1,390.00万元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91.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5%。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超募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其他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已结项,超募资金将按照相关规定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其他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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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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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承诺效益”、“实际效益”均系募投项目总投入产生的效益,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承诺效益为达产年承诺效益
[注2]未达预计效益的原因详见本报告六(三)之说明
[注3]2023年1-6月实际效益,仅为半年数据,故无法与承诺效益进行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