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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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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3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上述股东持股信息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信息进行填写。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40,214,103股,占本报告期末总股本的3.01%。

3、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不含划转至“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的本公司股份50,510,000股。

4、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完成换股,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89,604,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9%。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公开发行了1,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30亿元,期限六年。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32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楚江转债”,债券代码“128109”。

3、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10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6月3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8.73元/股。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起由8.73元/股调整为8.63元/股。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5日起由8.63元/股调整为8.38元/股。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5日起由8.38元/股调整为8.23元/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楚江转债”因转股金额减少7,473,500.00元(74,735张债券),转股数量为865,752股。 “楚江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1,822,526,500.00元,剩余债券18,225,265张。

(二)股份回购事项

2022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5月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9,926,3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4%,最高成交价为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1,113,291.11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且回购期限届满,实施情况符合既定方案。

(三)员工持股计划

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3年9月5日。存续期内,如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规模、资金规模、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员工持计划股票规模、资金规模、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等事项进行明确。2022年6月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9,080,000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6月1日届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存续期内根据市场具体情况,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应的标的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同时,为增加持有证券的收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纯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乐大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该议案的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1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董事盛代华先生、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6个月,至2024年3月5日止。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6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6个月,至2024年3月5日止。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3月5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6月25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2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8年9月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1,115,800股。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9月5日届满。

2022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3年3月5日。存续期内,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6个月,至2023年9月5日止。存续期内,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6个月,至2024年3月5日止。存续期内,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公司股份19,264,841股,剩余公司股份1,850,9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4%。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至2024年3月5日止。在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8年9月5日起算,至2022年9月5日届满。

2022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3年3月5日。

2023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6个月,至2023年9月5日止。

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6个月,至2024年3月5日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3、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5、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可于每个会计年度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5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6个月,至2024年3月5日止,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6月25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2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8年9月3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1,115,800股。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9月5日届满。

2022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3年3月5日。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6个月,至2023年9月5日止。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公司股份19,264,841股,剩余公司股份1,850,9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4%。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期限即将届满,其所持标的股份尚未全部出售完毕。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予以继续展期;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6个月,至2024年3月5日止。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展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6个月,至2024年3月5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