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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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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86 公司简称:科博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59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17日下午14: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鉴于监事厉超然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厉超然女士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审计收费服务预计费用145万元,较2022年下降约14.71%。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61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达智能科技”)

● 关联关系:科博达智能科技是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同时也是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达投资控股”)控制的企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以保证担保方式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 风险提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函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参股公司科博达智能科技需向德州仪器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仪器”)采购半导体产品。根据科博达智能科技请求,为保障相关采购事宜顺利进行,公司拟出具担保函,以责任保证方式(连带保证)向德州仪器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万元美元(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8月1日汇率折算,合计约712.83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以保证担保方式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科博达智能科技是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同时也是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控制的企业,本次担保构成公司的关联担保。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柯桂华、柯炳华、柯磊进行了回避,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法人信息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科博达智能科技资产总额人民币15,88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69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08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科博达智能科技资产总额人民币14,268.2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3,820.77万元;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人民币8.61万元,净利润人民-1,871.63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用途:为科博达智能科技采购德州仪器半导体产品提供担保。

(二)担保方式:责任保证(连带保证)

(三)担保范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科博达智能科技向德州仪器采购半导体产品而产生的所有应由科博达智能科技承担的应付款项,及因科博达智能科技违约导致德州仪器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

(四)担保金额:最高额不超过100万美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为参股公司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且控股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本年度公司与科博达智能科技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397.75万元(未经审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为科博达智能科技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发生关联担保1,000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9,712.8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4 %,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8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科博达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柯桂华、柯炳华、柯磊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科博达智能科技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科博达智能科技经营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总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科博达智能科技2022年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63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发股东对其名称及主要经营场所进行了变更,内容详见《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发股东变更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拟对《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64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2388 号科博达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8日

至2023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 站(www.se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柯桂华、上海富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瀛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柯炳华、柯磊、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汉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5:00;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2388 号科博达

(三)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萍萍

邮箱:keboda@keboda.com

联系电话:021-60978935

联系传真:021-50808106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

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58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17日下午13: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柯桂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关联董事柯桂华、柯炳华、柯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审计收费服务预计费用145万元,较2022年下降约14.7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周五)下午14:30时,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第三次监事会提交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60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2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56.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972.17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9年10月8日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66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协议的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8日,公司、保荐机构中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四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4,558.45万元(包括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352.2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661.6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序号“1-3”的银行账户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待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735.73万元(包括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352.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567.98万元置换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567.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9年10月22日出具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6789号)。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同时叠加汽车芯片供应短缺及其它相关不利因素影响,致使该项目主要客户部分项目市场需求暂未达到预期。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已定点项目的产能需求确定设备投入进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将该项目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 2023年12月31日。

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产品开发无法如期进行,整体开发进度拖后。根据目前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将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 日。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共计0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博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浙江科博达借款合计66,970.00万元,其中置换金额18,575.05万元,其余借款金额48,394.95万元。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受市场环境变化、项目计划变动、技术发展演进项目规划设计等因素的影响,“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开展未达到公司预定的目标,特别是受汽车能源管理领域技术快速向集成化方向发展的影响,相关产品与原规划技术路线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投入存在较大风险,公司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现阶段的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不适宜大规模投入。因此,经审慎决策,为合理节约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定提前终结上述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5月31日该项目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614.25万元(其中包括募投资金8,352.20万元、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4,262.05万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未向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截至募投项目终止时点(2023年 3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45.8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62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370.80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1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晶娃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娴丽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晶娃、郑娴丽,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70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预计费用145万元,较2022年审计服务费用下降约14.71%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所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众华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65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柯炳华先生的通知,柯炳华先生拟将持有的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达投资”)部分股份转让至其女儿柯龙图所有,并同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柯龙图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柯桂华、柯炳华,柯磊、柯龙图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基本情况

(一)科博达投资控股的基本信息

科博达投资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9,449,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7%。

公司名称: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99号2号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柯桂华

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股权变更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柯桂华、柯炳华,柯磊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转让后,增加柯龙图为一致行动人。股份转让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

二、《股份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核心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

1、 协议双方:转让方柯炳华,受让方柯龙图

2、 柯炳华将其持有的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2.5%的股权转让给柯龙图;

3、 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柯龙图即成为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1、 鉴于柯龙图自柯炳华处受让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2.5%的股权,且与柯炳华系父女关系。经柯桂华、柯炳华、柯磊和柯龙图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补充协议;

2、同意并确认柯龙图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加入柯桂华、柯炳华、柯磊三方于2017 年签订的《 一致行动协议》,并严格遵守《 一致行动协议》各项约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转让后追加确认受让方柯龙图为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转让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