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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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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80 公司简称:金花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邢雅江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3-04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董事汪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邢雅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

(七)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八)决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3-04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67,974,41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审验确认。

(二)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018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4月3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18年12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18年9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2019-021”号公告)。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4、2019年9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5、2020年9月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2021年8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7、2021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8、2022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到期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2月2日,公司上述两笔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2022-071”号公告)。

9、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将“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10、2022年8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11、2022年12月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2、2023年1月1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13、2023年2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划转至浦发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办理完毕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截止2023年6月30日,浦发银行募集专户金额中,包括活期存款金额为1,245.97万元、七天通知存款9,000万元、日日赢6,500万元,前述金额合计为16,745.97万元。

注2:截止2023年6月30日,兴业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已全部划转至浦发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9.2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097.56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暂时补流资金暂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前述日日盈存款系随时赎回存款,无明确到期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3-04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投资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授权金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67,974,41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审验确认。

2018 年4月3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月13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10日,公司将上述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划转至浦发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办理完毕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097.56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304.8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745.9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临2022-057”号公告)。

在上述现金管理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要求执行,不存在违反上述董事会规定及相关法规的情况。自2022年8月18日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40.72万元,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将本金及收益全额存入了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使用计划,针对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2、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金花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花股份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截止本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3-04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范围变更并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范围规范性的要求,拟对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园艺产品销售;玩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饮料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零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园艺产品销售;玩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饮料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零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正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4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4日

至2023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1日9: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40层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40层

联系人:孙明

邮 编:710075

电 话:029-88336635

邮 箱:irm@ginwa.com.cn

(二)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3-04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3-04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2.人员信息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翟晓敏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华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期审计机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是公司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真实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过程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3-04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3,272,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3%。本次质押解除后,邢博越先生不存在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邢博越先生的通知函,获悉邢博越先生质押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3,273,49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71%,占公司总股本的14.27%)于2023年8月17日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解除后,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03,314,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8%均不存在质押的情况,邢博越先生后续仍有质押计划,具体情况邢博越先生将根据相关要求,通知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