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配股/存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上,上市股数为131,067,21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1,067,21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公司”、“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7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批复情况
2023年4月27日,本次配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2023年6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本次配股注册批复,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配股配售的131,067,214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23年8月24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23年8月24日
3、股票简称:东风科技
4、股票代码:600081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447,276,315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131,067,21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578,343,529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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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发行人股份。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本次配股前,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4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持有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99.9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配股后,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87%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持有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99.90%的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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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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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配股上市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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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78,343,529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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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实际配售131,067,214股
(二)发行价格:9.59元/股
(三)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四)募集资金总额:1,256,934,582.26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934,582.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842,893.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1,091,688.67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1,251,091,688.67元
(七)募集资金验资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10日验资报告》(XYZH/2023WHAS1B0346)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65元/股(按2022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0.19元/股(按2022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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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股发行新增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