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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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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编码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特别说明

1、以上第2项及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于以上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邮戳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应在2023年9月1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来信请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预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三)现场登记时间

2023年9月4日下午14:00-14:4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电话:0755-25425020-6368

传真:0755-25420155

联系人:肖慧

电子邮箱:a000048@126.com

2、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048”,投票简称为“京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回执

截至2023年8月28日下午3:00收市时止,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账户: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持股数:

股东签名(盖章):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8日,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7)大华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其中审计(含证券)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8)大华事务所2021年度共审计上市公司44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0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合计50,968.9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祈明,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2月进入大华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英,201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建新,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147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定价原则为:根据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源配备、业务经验、质量管理及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风险承担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及其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的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事务所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事务所能够坚持独立、公允、客观的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继续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在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情况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共计10,783,129.16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的债务人无资产可清偿、营业执照已吊销,公司经全力追讨后,确认已无法收回。

二、本次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深圳康达尔(安徽)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饲料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植物油、猪油、豆粕的销售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销售(许可经营项目)等。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安徽饲料公司100%股权,对应投资金额合计为290万元。鉴于安徽饲料公司于2023年4月被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核销此项长期股权投资290万元。

三、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事项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于上述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坏账和减值准备,核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核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保障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顺利进行,加快推进公司核心发展战略落地,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对其下属公司进行增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三、拟增资情况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改善下属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障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顺利进行,促进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被增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事项后续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9.42亿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最高限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60.9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43%)。

2、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对于后续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障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为部分下属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时,为了促进下属项目公司在原料采购中获取更高的供应商赊销额度,公司拟为前述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提供合计不超过1.42亿元的担保额度。

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额度情况

1、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拟为下属项目公司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2、被担保对象股权结构

广东京基智农及京基智农食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徐闻京基智农、高州京基智农、文昌京基智农、贺州京基智农及贺州京基智农饲料系广东京基智农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被担保对象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抵押人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28亿元。

2、公司拟为下属项目公司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实际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1.42亿元,具体如下:

注:以上关联企业名单详见本公告后附表。

以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每笔担保的具体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或相关供应商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内对各被担保方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对于后续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各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运营的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及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系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促进下属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27.16亿元,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8.16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总额度为109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60.96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43%,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4.65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36.31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任何逾期担保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清单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和员工办公需求,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地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办公场所并支付租赁费用,租赁期限为五年(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详见公司2018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考虑到该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拟与京基地产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拟定为五年。

2、京基房地产系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京基地产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熊伟、巴根、陈家荣、张永富已对该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7201

4、法定代表人:陈华

5、注册资本:85,000万元

6、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033209

7、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木材、水产品、五金交电、纺织品(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的购销;酒店管理;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京基地产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京基集团及自然人陈辉分别持有京基地产80%、20%的股权,陈华系京基地产实际控制人。

9、主要财务数据:京基地产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4,292.54万元,实现净利润67,243.52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京基地产总资产为8,205,151.42万元,净资产为3,566,111.2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京基地产系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京基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续租房屋为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所在地,即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71层房屋,建筑面积为2,778.57平方米。

标的房屋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亦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系根据前期市场调研,在参考同地段周边写字楼租金标准以及京基地产向除公司外其他承租方收取租金标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平、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租赁期限:5年,即从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

2、租金标准:首个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260元/m2/月(建筑面积),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722,428.20元(含5%增值税)。从第二个租赁年度起,月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基础上递增6%,直至合同租赁期限终止。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甲方有权根据税率变化调整含税租金价格。

3、支付方式:乙方应于合同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首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租金人民币722,428.20元;从2023年11月起(含该月)的租金,乙方应于每月5日(含)前支付当月租金(期间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如有顺延则以甲方通知为准)。不满一个完整的日历月的租金按照该日历月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4、租赁保证金:乙方应于合同签署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支付租期末年2个月租金标准作为租赁保证金,即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1,824,097.92元。

5、续租:如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该租赁房产,以及乙方在准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遵守及履行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前提下,须至少于租期届满之日前18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同意续约的,应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该租赁房产出租他人。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现有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的正常续约,主要系为了满足公司总部员工办公所需,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持续有序开展。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与京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657.97万元(含前期已审批的交易,不含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续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系公司现有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的正常续约,符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租金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续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办公所需,租赁价格系在参考同地段及相关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续租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8日上午10:3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家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关联监事陈家慧、蔡小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8日上午10:0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熊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关联董事熊伟、巴根、陈家荣、张永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持续推动公司核心发展战略落地和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等,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自有物业经营性投入、固定资产建设、生产设备更新、原材料采购等。

前述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将在该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剂,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与各授信银行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应授信申请主体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第二及第七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第二、四、六、七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在主营业务范围中增加技术研发相关内容,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如下:

除以上拟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三、四、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