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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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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7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为电子”)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为微电子”)作为募投项目“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及“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7,747.45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具体项目如下:

二、增加募投项目主体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公司决定新增全资子公司艾为微电子作为募投项目“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及“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增资或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立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20年9月2日

5、注册资本:41,324.7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艾为微电子作为募投项目“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及“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艾为微电子作为募投项目“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及“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前述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66,000,000股,按照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977,637股后的股本165,022,363股为基数测算,合计转增66,008,945股。公司以2023年6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32,008,945股。

鉴于公司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根据实施结果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8月)》。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 至9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awini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上午 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上午 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孙洪军

董事会秘书:杨婷

财务总监:史艳

独立董事:胡改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上午 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 至9月6日(星期三)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awin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电话:021-52968068

电子邮箱:securities@awin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部分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持有的股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16,478,092.75元。为盘活资产,防范市场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降低金融资产因证券股票市场波动对公司短期业绩的波动性影响,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动态及标的公司情况,适时择机处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票,授权的有效期为12个月。其中,公司持有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非公开发行股票10,259,917股,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5月15日上市流通。

二、交易进展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部分所持通富微电股票8,753,527股,交易金额223,413,370.92元。

本次交易标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次交易累积产生收益81,018,299.09元(扣除所得税等影响),包括(1)2022年度公司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5,446,969.71元(扣除所得税等影响),并已经体现在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2)2023年第一季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45,598,872.85元(扣除所得税等影响),并已经体现在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3)本次处置损益影响金额29,972,456.53元(扣除所得税等影响),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6.15%。此次处置该部分股票将会对公司2023年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结果,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该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锁定投资收益,降低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波动对公司短期业绩的不确定影响。截至2023年8月21日,公司仍持有通富微电股票1,506,390股。本次处置该部分股票不会对公司与通富微电的日常业务往来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9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程剑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副总经理杜黎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36%。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监事吴绍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85%。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96%。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监事管少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0%。

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于2022年8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份额及持股比例均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时的持股份额及持股比例。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2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的减持期间内:公司董事程剑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867%;公司副总经理杜黎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2,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036%;公司监事吴绍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2,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795%;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2,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73%;公司监事管少钧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8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65%。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21日,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减持期间公司以2023年6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2023年2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中“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上表减持完成情况中的股份数量均为实施权益分派后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形势,上述股东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形势,上述股东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