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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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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798 公司简称:艾为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8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绍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核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5,782,585.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本公司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50,058,795.06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后的人民币3,050,985,204.94元已于2021年8月10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的439081861450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73,825,867.6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8,413,090.29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5,412,777.37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77,450,592.88元,具体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9月24日经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更新了《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5月11日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时,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已部分归还了 400 万元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95,9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时,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3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7,637股,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40,744.64元用于回购。报告期内,公司回购金额为5,342,411.96元,其中5,301,667.32元来源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资金,40,744.64元来源于募集资金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置换

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集中采购和支付的方式,即公司及子公司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包括研发人员在募投项目的薪酬、材耗、试制测试、光罩、研发相关零星支出等,当月编制置换申请单,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逐级审批后,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额置换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表列示的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67,083,473.24元不含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后续产生的衍生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18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二)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71,352,274.98元。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4-10031号)。

(三)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17,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9月28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17,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已经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1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17,000.00万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八)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3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7,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40,744.64元用于回购。

(九)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7,747.45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为电子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7,747.45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具体项目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7,747.45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具体项目如下: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

因和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公司的募投项目支付款项中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员工报销等费用。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以及差旅费等员工日常报销的小额零星开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频繁,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也不利于相关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人员薪酬需要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研发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其他账户统一划转。

2、公司部分研发募投项目支出中包含公司集中采购的材耗、试制测试、光罩及研发相关其他支出,一次支付请款明细可能涉及多个项目,同时募投项目涉及多个实施主体,无法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及采购效率,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

3、公司部分研发募投项目支出中包括设备和软件等业务,可能需要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的模式支付,根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要求,募集资金专户不能作为保证金为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进行担保,为了符合合同支付方式要求,公司将以信用或自有资金进行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满足兑付条件时,由自有资金账户进行兑付,兑付当月由募集资金专户划款至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

(二)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部分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研发部门统计的募投项目投入工时以及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研发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募投项目人工费用归集,根据材耗、试制测试、光罩及研发相关其他费用对应的项目信息进行募投项目归集。财务部汇总上述费用,按月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2、财务部按月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编制成置换申请表,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于当月末向银行提交资金划拨指令,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3、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和经审批的付款申请单要求,以信用或自有资金进行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财务部按月编制未到期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台账,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时由自有资金兑付,当月编制置换申请表,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于当月末向银行提交资金划拨指令,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由募集资金专户划款至指定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置换。

4、公司建立募集项目使用情况台账,台账中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未来运营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下转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