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68 公司简称:北元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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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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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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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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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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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8月11日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11名,实际出席监事10名,公司监事刘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已委托监事王少山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静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有效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对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
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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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361,111,112股,发行价格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09.04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439,990,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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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 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 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七)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未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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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8月11日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孙俊良先生和孙志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已分别委托董事王凤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李美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已委托独立董事付金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吉秀峰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对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锦界镇南北沟村、高家堡镇石圪崂村乡村振兴帮扶资金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帮扶村锦界镇南北沟村、高家堡镇石圪崂村支付帮扶资金45万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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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361,111,112股,发行价格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43,999.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4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
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13,473.82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79,909.38万元。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现收益7,487.44万元,其中:专户存款利息收入378.33万元、现金管理收益7,109.1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收益26,469.29万元,其中:专户存款利息收入2,082.94万元、现金管理收益24,386.3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83,449.98万元,其中:专户存款33,449.98万元、现金管理25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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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0年10月16日前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截至目前均正常履行。
三、202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73.8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65.36万元。就该等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0)460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就该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于2022年9月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公司报告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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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于2023年8月8日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8日、2021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就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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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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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361,111,112股,发行价格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09.04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439,990,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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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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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909.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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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司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在原计划完成期限内完成。经公司审慎考虑,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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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延期的具体原因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
(1)延期的具体原因
1)受国家“双碳”“双控”政策影响,2021年6月份起从中央到地方对化工产业的约束越来越紧,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严控碳排放量。在此背景下,涉及的项目节能评估手续延缓。
2)受全球经济影响,项目产品市场变化较大,对项目建设经济性产生了较大影响。为此,公司对市场和产品进行了更深入的调研,前期方案论证时间较长,导致项目进展相对缓慢。
(2)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成立募投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募投项目专项调度及定期报告机制,开通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问题解决“绿色通道”,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精准施策,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2、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1)延期的具体原因
受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影响,项目部分关键设备订货周期延长,项目实施不能如期开展;由于客观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团队出行与入厂受限,智能工厂项目建设明显减缓,严重影响项目进度;同时,因化工企业的安全级别要求较高,智能工厂基础平台部分项目实施须待公司年度大检修开展,为确保安全对项目整体排程进行了优化调整;部分关键技术复杂度高,为保障项目实施质量,项目论证时间做了适当调整。
(2)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加快消化吸收顺应潮流,在市场中寻机遇,科学合理安排已定项目实施周期,积极调配人员、技术等资源,谋划最佳建设方案和路径,促进项目的高效进行。
2)广泛与行业领先企业和优秀专家合作,强化高端技术支持,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
3、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延期的具体原因
1)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购置因需要进行充分地调研论证选型,设备购置周期延长滞后。
2)化工中试装置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技术论证及建设方案确定滞后。
3)实验室装修工程因临时增加其它实验室建设,导致该实验室改造工程延后。
(2)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积极调配人员、技术资源,扩展调研方式及渠道,采用多种模式进行交流调研,加快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论证调研选型工作,推进分析检测中心建设。
2)针对所属地区固废特性,充分挖掘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以绿色、环保、节能、创效的理念,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地。
3)已明确化工中试装置为氯乙醇和二氯乙烷工业化技术研究项目试验装置,并将此工作定为重点任务,充分调配各部门人力资源,多岗位协同,联动推进装置建设工作。
4)实验室装修工程已委托设计院进行平面及施工图设计,并列为重点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正在全力推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客观情况审慎论证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审慎论证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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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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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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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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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